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判处拘役三个月,缓刑六个月什么意思

时间:2022-11-02 14:18:46

  判处拘役三个月,缓刑六个月的意思是至被判处三个月的拘役,但不进行关押,给予六个月的缓刑考验期,如果拘役对象没有再故意犯罪,没有违反相关的规定,六个月过去之后就不再执行拘役。

  

判处拘役三个月


  一、判处拘役三个月,缓刑六个月什么意思

  判处拘役三个月,缓刑六个月的意思是指判刑3个月的拘役,但不予关押,给予6个月的缓刑考验期间,考验期限内没有违反缓刑规定的,缓刑期满后,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了。

 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,在缓刑考验期限内必须遵守下列规定:

  1.遵守法律、行政法规,服从监督;

  2.按照规定定期向执行缓刑的机关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;

  3.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;

  4.离开所居住的市、县或者迁居,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。

  缓刑的考验期限,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,判决确定之日即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。判决以前先行羁押的时间,不能折抵缓刑的考验期限。

  二、刑罚拘役最多多久

  刑罚拘役最多为六个月。拘役的期限为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,数罪并罚时不得超过1年。找法网提醒您,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,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。拘役的刑期,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;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,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。

  三、刑罚拘役在哪里

  刑罚拘役通常情况下在看守所执行刑罚。如果犯罪分子被判处拘役的,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。并且在执行期间,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至两天;参加劳动的,可以酌量发给报酬。

 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四十三条 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,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。 在执行期间,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;参加劳动的,可以酌量发给报酬。

  第四十四条 拘役的刑期,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;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,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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